中新经纬10月25日电 (马静 实习生 李汶谦)2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通报称,由于中信证券(600030)在私募子公司相关的组织架构规范整改中存四项违规,反映出其合规意识薄弱,内控不完善,故对其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深圳证监局披露,经查,中信证券在组织架构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四方面违规情形:一是下属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只产品、多项投资项目未通过个案申请审核。二是为管理在建物业或进行专项投资设立的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实投资有限公司未清理完毕。三是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金石投资)以自有资金跟投产品的出资超标及直接投资项目问题未解决。四是未将直接持股35%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子公司规范整改计划。
深圳证监局表示,以上情形反映出中信证券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中信证券应当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天眼查显示,深圳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及的几家公司均为中信证券成员企业。其中,除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中信证券直接持有35%的股权外,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实投资有限公司均为中信证券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资控股。
深圳证监局提到的整改主要跟监管要求私募子公司和另类子公司“分流”相关。2016年底,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券商直投业务被分为私募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根据监管要求,一类业务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子公司经营,不得兼营,私募子公司投入单只基金的自有资金比例不超过20%;而另类子公司只能由券商以100%自有资金设立。
此后,券商进入持续的整改期。截至10月25日,中证协共公示了16批整改通过审查认可的券商及私募子公司规范平台名单,涉及135个私募基金子公司,这些公司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其他整改未通过验收的公司虽然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但不得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可以存续到项目到期,到期前不得开放申购或追加资金,不得续期。
华泰证券的私募子公司华泰紫金也曾在5月因整改不规范收到罚单。江苏证监局的通报中提到,因2021年底华泰紫金部分产品投资于除公募基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范整改,故对其出具警示函。
根据中基协发布的2022年二季度证券公司私募子公司私募基金月均规模数据,中金公司的中金资本以1363.37亿元的月均规模位居第一。排在其后的即为华泰紫金和金石投资,月均规模分别为428.22亿元和426.82亿元。
根据2021年年报,金石投资为中信证券贡献了16.70亿元营收,净利润为8.29亿元。年报提到,截至2021年年末,金石投资在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超过20只。金石投资2021年完成投资约人民币80亿元,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中信证券在10月23日发布的支持实体经济的公告中则透露,2022年以来,金石投资公司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近30家企业,投资金额逾人民币50亿元,主要投向高端化工、太阳能(000591)电池、工业互联网、智能驾驶等领域。(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马静,邮箱:majing@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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